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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山区城管局2017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8-03-09 15:50来源:未知 点击:

 

    2017年以来,明山区城管局政务公开工作在明山区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主动公开,打造阳光政务,最大程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有力推进了城市城乡建设管理各项工作的落实,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7年底,此项工作运转正常,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推进明山政务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起“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各科、室、队、所、办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落实好《条例》实施的各项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 完善公开制度。一是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一系列配套制度。推行“首问责任制”,建立实施检查考核通报制度、效能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二是建立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制度,明确申请的方式,申请的受理、申请公开的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限;建立了内部审核和信息公开责任制,按照职能职责的要求,把好审核和审签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定期召开培训例会,调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运行。
   
(三)明确分工责任。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把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科室和人员。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的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设置、调整,各类公开信息的发布;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文件信息、日常工作动态、应急管理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公开事项;局财务科负责预决算、三公经费、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的公开事项;局属其他科室、单位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信息公开事项。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全面、主动公开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制定并落实安全保密措施,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规范公开程序,采取积极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后通过区政府网站、《本溪日报》、《本溪晚报》、本溪电视台、智慧山城APP、明山宣传正能量微信公众号、局有道云平台等主流媒体和自媒体共计主动公开信息200余条,主要内容包括城市管理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党务建设、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节日期间夜景亮化等信息发布等。

三、 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主动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需更加全面。针对以上情况,我局将继续完善措施,进一步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全面性;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为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意识,规范程序。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确定专门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务信息,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二是加强信息化制度建设。进一步细化局机关和下设部门的公开事项,实行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制度,严格审查公开内容,杜绝实施过程中的随意行为,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的整体效果。

  三是加强机关内部事务公开。加大干部人事工作、机关财务预决算、政府采购、民心工程等重大问题的信息公开力度。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实行“双线两化”,梳理机关内部职权依据和运行流程,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并及时在内部公开,加强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防止权力滥用。拓展服务基层、联系群众、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的渠道等。

  四是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抓重点促深化。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的要求,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开”的力度。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对我局办理的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继续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对各项办事指南的公开进行进一步细化。从办事者的角度出发,将整个办事流程详细告知群众,对每个环节的疑难作出说明解释。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客观公布事件进展、工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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