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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

时间:2018-04-02 10:20来源:区人大办公室 点击:
 
(2018年3月30日明山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明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明山区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履行法律职责,全面开展各项民商事审判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做出了积极贡献。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为进一步推进区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要强化司法理念,优化审判资源,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区人民法院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自觉从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法院长远发展出发,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优化审判资源,完善民商事审判制度和工作机制,统一司法裁判尺度,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要妥善化解纠纷,提高审判质效,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积极学习借鉴“枫桥经验”,推行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探索公证机构参与案件调解平台,进一步优化调解制度、规范调解程序、增强调解效果。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为抓手,规范审判权内部运行机制,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加强四大公开平台建设,保障司法公平公正。
    三要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司法为民,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引导法院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切实提高司法能力和执法水平。逐步推动和规范区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先行调解、速裁等工作,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坚决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六难三案”问题,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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